灵芝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灵芝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九江醉驾入刑后危险驾驶案大幅攀升

发布时间:2020-03-03 11:24:46 阅读: 来源:灵芝厂家

醉驾入刑后危险驾驶案大幅攀升

有人失去公职有人深陷囹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真理

昨日上午,浔阳区法院召开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自醉驾入刑后受理此类案件的相关情况。自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危险驾驶罪以来,2011年该院受案2件,2012年至今该院受案10件,案件数量大幅度攀升。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或者缓刑,不少人因此失去公职。

浔阳法院提醒市民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近日,浔阳区院受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的案件,被告人桑某醉酒驾驶摩托车在市区龙开河路撞伤被害人导致其死亡。因桑某行为既触犯了危险驾驶罪,又同时触犯了交通肇事罪,根据重罪吸收新罪原则,最后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其进行了判处。

法院认为,醉驾案件增加的主要原因:司机认识不足,大部分人认为喝少量的酒开车不会出事,没有正确对待醉酒驾驶行为;法律意识淡薄,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正确的法律认识,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就不属于犯罪。另外,中国历来都是熟人社会,酒成了联系和加深感情的媒介,喝酒是一种交往方式,也是一种处事手段,喝酒成为大家的一种习惯,这也是促使醉驾案增多的环境因素。

法官提醒市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如果在此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辆,即构成犯罪。每一个市民都应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保持中国传统酒文化的同时,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的安全,更不能因为碍于情面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进而触犯刑法以至于最后失去自由及丢掉工作。

2012年即将结束,2013年的春节即将到来,迎来送往、走亲访友,又会是喝酒的高峰期。在此,再次提醒各位朋友一定要慎重处理喝酒与开车的关系。

记者赵岑雨

相关链接

2月7日22时许

一辆三菱越野车在九江市庐山区前进西路撞上另一辆车后迅速离开现场。交警在调查肇事车时遭醉酒男子殴打。

5月3日晚上21时

永修人邹某参加完同学聚会后,已有几分醉意,但接到共青城一朋友电话邀请其去KTV唱歌。他便驾车前往共青城,当行至共青城城标转盘路段时,因酒精的作用,视线已经变得模糊起来,撞上迎面驶来的摩托车致陈某受伤。

因酒驾被刑事拘留的邹某,等待他的将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和吊销驾驶证,而且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驾照。5月1日醉驾入刑后,邹某也成了共青城市因醉驾被刑拘的第一人。

9月11日18时52分

汪某驾驶助力车载着同事刚喝完满月酒,从浔阳河鲜城往十里大道逆向行驶而去,在三加油站前将一行人撞伤并逃逸。嫌疑人汪某受到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无针水光整形

北京眼部美容多少钱

北京面部提升美容多少钱

无针水光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