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关于印发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的通知短梗棘豆
关于印发《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的通知
执委会、各展团、各工作组、各相关单位:
《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及《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责任书》已经陈晓华副部长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
2.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责任书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
2015年5月25日
附件1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
为确保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平稳、顺利、安全举办,落实展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大型活动安保规定,结合历届农交会安保工作经验,对农交会安全保卫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农交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制,组委会、执委会、各展团及参展企业分别履行各自主体责任。各主体要落实大会安全保卫责任,制定相应安保方案和措施,落实安保人员和经费,开展安全教育和防范。
第二条农交会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由组委会秘书长、执委会主要负责人同各展团团长三方签订安保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任务。各展团参照本规定与参展企业落实安保责任。
第三条组委会安全保卫职责任务
(一)负责农交会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和落实。
(二)负责制订农交会安全保卫规定等规章制度,组织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执委会、各展团、参展企业和参观观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负责督促和协调执委会落实各项安保任务。
(五)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展团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保责任。
(六)负责督促场馆方制定具体措施,严格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布撤展和展出期间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为展会提供完备的安保消防设备设施,做好相关服务。
(七)负责制定设计布展指导意见等规范,指导各展团和参展企业在设计、搭建、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
(八)按照《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柬证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展会柬证票的印制、发售和数量、范围控制,并协调督促执委会做好门禁安检、票证发放查验等展会现场秩序维持工作。
(九)负责为各展团配备“展区保安”,协助各展团加强展区内的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对“展区保安”进行上岗培训。
(十)接受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处理展会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案件。
第四条执委会安全保卫职责任务
(一)负责制定大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开幕活动等重大活动的安保方案。
(二)负责落实展会安保工作的人员和经费,为展会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安人员,做好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
(三)负责组织公安、交管、城管、工商、食监等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执法,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现场秩序巡查,清理整治游商、展虫和不法商贩,净化展会环境。
(四)负责展会交通组织,配备相应警力,维持场馆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为展会现场配备消防车和救护车。
(五)负责落实门禁和安检系统,对进入会场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依照组委会发放的柬证票进行安检查验,严格落实安检制度,防止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化物品进入会场。
(六)协调督促场馆方履行安全职责,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农交会安全要求相适应,重点监督完成下列工作:
1.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监督检查搭建商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
2.保证场馆及各项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场馆消防、安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引导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4.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5.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好馆区秩序。
6.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障水电气供应,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7.展厅封闭后,展馆要留适当灯光进行摄像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盗窃等隐患。
8.配备专门人员保证展厅大门通畅和应急开启。
9.负责办理当地公安、消防报批手续。
第五条展团安全保卫职责任务
(一)对本展区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按照组委会要求和展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展区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展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和人员安全等安保工作。
(三)落实展会安保责任制,为展区安保工作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经费,确定1名带班干部值守,确保展区安全有序。
(四)负责做好本展区以下重点消防安全工作:
1.做好展区内烟火防控工作,确需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工具时,须到展馆保卫部门办理动火证,并派专人监护。
2.制止将易燃及易爆等危险品带入会场。
3.展位设置应符合下列消防要求,(1)主通道宽度不少于5米,辅通道宽度不少于3米,(2)展位及展馆墙壁的后通道宽度不得少于60厘米,并不得堆放物品,(3)展台主结构限高5米,不得封闭展台顶部。
4.严禁遮挡、圈占、损坏或挪用展馆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得遮挡各种红外线报警系统和摄像装置。
5.培训展区工作人员熟知消防安全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疏散通道和出口位置。
(五)负责做好本展区以下重点施工安全工作:
1.现场展台搭建,应遵守展馆相关规定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展台设计须经设计审查会核准,防止临时变更结构,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应使用阻燃材料。
3.展台施工须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展台按要求配备年检合格的灭火器,施工人员须佩戴证件和安全帽进场施工,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场馆用电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温灯具,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不得裸露,必须完全封闭并加盖绝缘盒,通道内的电线应当架设搭桥或者马道。
5.严禁在展馆内进行油漆、喷漆作业,展馆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
6.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在本展位内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私自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公共区域存放展台材料、施工工具。
7.展会开幕后,各施工单位须留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各展团须定时对展区用电、防火等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每天闭馆前,督促检查各展位人员切断电器电源,将废弃物清出展位,指定一位专人对展区卫生情况及电源关闭情况进行检查。
9.撤展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按切断电源→清除展品→拆除外围装饰品→拆除展台主结构→清除垃圾的顺序进行,并确保人员安全,不得带电作业。
(六)负责维持好本展区的秩序:
1.各展团组织的促销活动均需向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并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现场销售或者举办促销活动,如遇人群拥挤,须立刻停止相关活动并进行人员疏散。
3.展示销售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出现顾客投诉时,要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4.企业销售商品收取现金时,要注意防范假币,发现假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5.各展团和参展企业不得中途擅自离场或者转让展位,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和销售产品。
6.各种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布撤展运输车辆须按照组委会安排、在指定时间段及位置停放装卸货,服从组委会和交管人员指挥。
(七)负责做好本展区的物品管理工作:
1.要做好证件、展品和个人贵重物品的保管,严禁转让、倒卖展会证件。
2.重视食品安全。参展产品须保证在保质期内,鲜活展品要保证新鲜。
3.易燃、易爆及剧毒展品不得用实物展出,如需展示化学试剂及管制刀具等特殊展品,须预先报展馆审核备案,展品需入柜上锁或固定在展板上,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
4.布展期间遇到其它单位加班时,本展团要留人看管或者对展台做好必要的防护,对贵重物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负责做好本展区的人员管理工作。
1.督促展团参会人员佩戴农交会相关证件进出场馆。
2.督促展团参会人员遵守大会作息时间,按照规定出入相应场所。
3.督促展团参会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保卫人员的管理。
4.督促展团参会人员不得影响农交会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5.督促展团参会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出入车辆行驶区域、施工工地、人员聚集地区以及其它高危场所时,严格防范人身安全事故。
6.妥善处理现场各种问题,提醒展团参会人员遇到矛盾时要保持克制,避免发生肢体冲突。
7.增强反恐防暴意识,发现恐怖暴力线索及事件,及时向大会及公安部门报告,发生踩踏、火灾及恐怖暴力事件时,督促展团参会人员要服从安保工作人员指挥,迅速离场。
第六条奖惩
展会期间,对于现场组织得力,展区秩序良好,无消防隐患和治安事件发生的展团,将通过组织奖、设计奖评选予以通报表彰。
对违反大会相关规定,造成火灾、踩踏、坍塌、失窃、食品安全等重大事故,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将取消组织奖评选资格,并向展团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平稳、顺利、安全举办,落实展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促进各项安保任务的落实,按照《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安全保卫规定》的有关要求,组委会与执委会、各展团约定如下职责任务:
一、组委会安全保卫职责任务
(一)负责农交会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和落实。
(二)负责制订农交会安全保卫规定等规章制度,组织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执委会、各展团、参展企业和参观观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负责督促和协调执委会落实各项安保任务。
(五)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展团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保责任。
(六)负责督促场馆方制定具体措施,严格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布撤展和展出期间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为展会提供完备的安保消防设备设施,做好相关服务。
(七)负责制定设计布展指导意见等规范,指导各展团和参展企业在设计、搭建、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
(八)按照《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柬证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展会柬证票的印制、发售和数量、范围控制,并协调督促执委会做好门禁安检、票证发放查验等展会现场秩序维持工作。
(九)负责为各展团配备“展区保安”,协助各展团加强展区内的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对“展区保安”进行上岗培训。
(十)接受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处理展会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案件。
二、执委会安全保卫职责任务
(一)负责制定大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开幕活动等重大活动的安保方案。
(二)负责落实展会安保工作的人员和经费,为展会配备足够数量的保安人员,做好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
(三)负责组织公安、交管、城管、工商、食监等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执法,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现场秩序巡查,清理整治游商、展虫和不法商贩,净化展会环境。
(四)负责展会交通组织,配备相应警力,维持场馆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为展会现场配备消防车和救护车。
(五)负责落实门禁和安检系统,对进入会场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依照组委会发放的柬证票进行安检查验,严格落实安检制度,防止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化物品进入会场。
(六)协调督促场馆方履行安全职责,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农交会安全要求相适应,重点监督完成下列工作:
1.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监督检查搭建商施工安全、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
2.保证场馆及各项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场馆消防、安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引导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4.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5.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好馆区秩序。
6.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障水电气供应,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7.展厅封闭后,展馆要留适当灯光进行摄像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盗窃等隐患。
8.配备专门人员保证展厅大门通畅和应急开启。
9.负责办理当地公安、消防报批手续。
三、展团安全保卫职责任务
(一)对本展区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按照组委会要求和展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展区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展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展会秩序、食品安全和人员安全等安保工作。
(三)落实展会安保责任制,为展区安保工作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经费,确定1名带班干部值守,确保展区安全有序。
(四)负责做好本展区以下重点消防安全工作:
1.做好展区内烟火防控工作,确需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工具时,须到展馆保卫部门办理动火证,并派专人监护。
2.制止将易燃及易爆等危险品带入会场。
3.展位设置应符合下列消防要求,(1)主通道宽度不少于5米,辅通道宽度不少于3米,(2)展位及展馆墙壁的后通道宽度不得少于60厘米,并不得堆放物品,(3)展台主结构限高5米,不得封闭展台顶部。
4.严禁遮挡、圈占、损坏或挪用展馆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得遮挡各种红外线报警系统和摄像装置。
5.培训展区工作人员熟知消防安全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疏散通道和出口位置。
(五)负责做好本展区以下重点施工安全工作:
1.现场展台搭建,应遵守展馆相关规定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展台设计须经设计审查会核准,防止临时变更结构,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应使用阻燃材料。
3.展台施工须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展台按要求配备年检合格的灭火器,施工人员须佩戴证件和安全帽进场施工,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
4.严格遵守场馆用电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温灯具,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连接端子不得裸露,必须完全封闭并加盖绝缘盒,通道内的电线应当架设搭桥或者马道。
5.严禁在展馆内进行油漆、喷漆作业,展馆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
6.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在本展位内码放整齐、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私自设置存放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公共区域存放展台材料、施工工具。
7.展会开幕后,各施工单位须留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各展团须定时对展区用电、防火等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每天闭馆前,督促检查各展位人员切断电器电源,将废弃物清出展位,指定一位专人对展区卫生情况及电源关闭情况进行检查。
9.撤展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按切断电源→清除展品→拆除外围装饰品→拆除展台主结构→清除垃圾的顺序进行,并确保人员安全,不得带电作业。
(六)负责维持好本展区的秩序:
1.各展团组织的促销活动均需向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并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现场销售或者举办促销活动,如遇人群拥挤,须立刻停止相关活动并进行人员疏散。
3.展示销售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出现顾客投诉时,要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4.企业销售商品收取现金时,要注意防范假币,发现假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5.各展团和参展企业不得中途擅自离场或者转让展位,严禁在展位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和销售产品。
6.各种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布撤展运输车辆须按照组委会安排、在指定时间段及位置停放装卸货,服从组委会和交管人员指挥。
(七)负责做好本展区的物品管理工作:
1.要做好证件、展品和个人贵重物品的保管,严禁转让、倒卖展会证件。
2.重视食品安全。参展产品须保证在保质期内,鲜活展品要保证新鲜。
3.易燃、易爆及剧毒展品不得用实物展出,如需展示化学试剂及管制刀具等特殊展品,须预先报展馆审核备案,展品需入柜上锁或固定在展板上,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
4.布展期间遇到其它单位加班时,本展团要留人看管或者对展台做好必要的防护,对贵重物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负责做好本展区的人员管理工作。
1.督促展团参会人员佩戴农交会相关证件进出场馆。
2.督促展团参会人员遵守大会作息时间,按照规定出入相应场所。
3.督促展团参会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保卫人员的管理。
4.督促展团参会人员不得影响农交会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5.督促展团参会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出入车辆行驶区域、施工工地、人员聚集地区以及其它高危场所时,严格防范人身安全事故。
6.妥善处理现场各种问题,提醒展团参会人员遇到矛盾时要保持克制,避免发生肢体冲突。
7.增强反恐防暴意识,发现恐怖暴力线索及事件,及时向大会及公安部门报告,发生踩踏、火灾及恐怖暴力事件时,督促展团参会人员要服从安保工作人员指挥,迅速离场。
四、违约责任
以上职责任务,签约三方务必遵照落实,由于违反相关安保规定和本责任书确定的职责任务,造成火灾、踩踏、坍塌、失窃、食品安全等重大事故,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同时,在组织奖、设计奖等奖项评选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展团实行一票否决。
五、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组委会、执委会、各展团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农交会组委会
(盖章)
组委会秘书长:
年月日
农交会执委会
(盖章)
执委会负责人:
年月日
展团
(盖章)
展团团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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